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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在线4月22日消息:为提高省会园林精细化管理水平,近日,市园林部门修订了《道路绿化和公园广场管护标准及考核办法》,并提出将聘请市民担任公园、广场义务监督员,进一步加强对绿化管护工作的监督。 随着城市建设飞速发展和城区游园绿地的不断增加,广大市民对园林绿化的生态和景观效果的期望不断提高。对此,市园林部门提出,园林绿化管护工作要进一步由“粗放型”向“精细型”转变,全面提升城区绿化管理水平。 基于此,市园林部门对原《办法》进行了修订。新修订的《办法》进一步强化了组织机构,丰富了管理内容,提高了养护和考核等级标准,考核时的可操作性更强、分数评定更为合理。 与以往不同的是,新修订的《办法》规定,考核将采用上级领导监督、市民监督、舆论监督与市园林局领导监督的“四个监督”模式。其中,将聘请部分市民担任公园、广场的义务监督员,积极参与省会园林绿化建设。同时,针对游人及设施安全的问题,市园林部门在修订《办法》时,专门制定了有关安全方面的管护标准和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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