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需要参展的厂商请按要求填妥"参展申请表",并寄送或传真至承办单位。 |
| 2)承办单位收件后即寄发参展合同,展位确认图及付款通知书。 |
| 3)参展商在3日内签回参展合同,且根据付款通知书,3日内交付展台费的50%定金,即为确认参展,并确认展位。 |
| 4)展位分配由承办单位根据缴费先后,先付款先安排,并根据展位大小统一安排的原则。 |
| 5)如参展商未能按合同所规定之内容及时履行付款条约,承办单位有权将预留展位安排给先付款的参展单位。 |
| 6)在确认展台后,承办单位将向参展商寄发《参展手册》。手册内容包括展品运输、展台
设计搭建、旅行及住宿安排、物品租用和借用服务人员、广告等相关信息。参展商必须按要求填写好手册中的有关表格,并于截止期前交回主办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