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 工作条例(节选)

  第五条 专业委员会按照协会章程规定,可以在协会会员中吸收与本专业业务相关的会员,也可以在社会中发展会员,在社会中发展的会员必须符合本专业委员会的业务范围,同时必须成为协会的会员。
  在协会会员中吸收专业委员会会员,由专业委员会根据协会章程及工作条例予以吸收,报协会秘书处备案。在社会中发展会员,按照协会发展会员的程序进行,即申请对象提出加入协会的申请,由专业委员会报协会批准,加入协会后,再由专业委员会吸收为会员。 


加入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风景园林规划设计专业委员会 要求简述

非行业协会会员:

1、 在本市范围内开展营业活动,
2、 不要求一定具备国家风景园林设计资质
3、 承认行业协会章程和设计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4、 先期加入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
5、 在行业协会会员费外不重复收费

行业协会会员:

1、 承认设计专业委员会工作条例
2、 营业执照上具有园林景观设计相关内容
3、 不要求一定具备国家风景园林设计资质
4、 在行业协会会员费外不重复收费

加入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流程
关于园林在线服务条款会员服务广告服务帮助中心联系与汇款友情链接招聘人才
© 2000-2008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园林在线
互联网经营许可证:沪B2-20070223
网络实名:园林在线 上海绿化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