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规定 园林在线(上海绿化网)(以下简称为「园林在线」)及其信息产品和服务(以下称「本产品及服务」)系由上海锦添科技有限公司"JINTIAN TECHNOLOGY (SHANGHAI) CO., LTD."(以下称「本公司」)依据本服务条款(以下称「本条款」)提供。本服务条款双方为本公司与园林在线用户(以下简称“用户”)。本服务条款用于规范双方之间全部的法律关系及权利义务,具有合同效力。您一旦使用本产品及服务,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条款。请您务必在使用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条款内容,如有任何问题,请您联络: 上海锦添科技有限公司 1)本产品及服务的变更与条款的修正 本公司保留不时变更本产品及服务内容的权利,包括终止本产品及服务的权利。本公司并保留经常修正本条款的权利,无须事前通知。请随时查阅本条款的最新版本。
本条款为双方就本条款标示的事宜的全部协议,并取代本公司与用户先前就相同事宜所作的任何口头或书面约定、提议及沟通;但在不与本条款抵触之范围内,于园林在线上登载之其他条款及协议即与本条款合并参考使用。就其他条款或协议与本条款内容冲突部分,由于涉及使用各种特别服务,及使用发现其他条款或协议的产品及服务时,其他条款或协议应优先适用。
适用本条款的用户,应当具备的资格是: 1.必须是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者是具有相应合法证照的实体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以及无合法证照的组织不得使用本产品及服务。 4)本服务条款内容包括:
二、不保证事项 本公司就本产品及服务所含信息及资料之正确性、及时性、内容之完整性、合法性、可信度、可使用性与可取得性不负任何责任;对任何信息及资料的删除、无法储存、传送错误、或无法及时传送不负任何责任;或对于利用本产品及服务下载或取得信息及资料所造成的损害,不承担任何责任。本公司不对由第三方提供的在网站中刊载的资料的正确性、时效性、符合版权或商标法规、合法性及适当性作出任何保证。 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明确表示否认就任何自本产品及服务所获取的信息及建议的任何保证。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就本产品及服务之安全性、可靠性、及时性及成果不负任何保证。在法律允许之最大范围内,本公司就任何透过本产品及服务接收, 或于本产品及服务上广告的其他产品及服务,或链结至本产品及服务的其他网站上所提供的产品及服务,以及自本产品及服务 或自链结至本产品及服务的其他网站所获取的信息及建议,均不作任何保证。 用户了解并同意,任何经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所下载或获取的信息及资料,均由用户自行选择并负责。用户就下载信息及资料所导致的电脑系统毁坏或删除、传输错误、资料讹误或丢失等损害应自行负责。 在任何情况下,本公司就用户因使用、误用、或信赖本产品及服务所导致的任何结果,将不负任何责任。
1)用户有权利拥有自己在园林在线上的密码及用户名,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用户名及密码随时登录园林在线。用户不得以任何形式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园林在线用户名。 2)用户有权利用园林在线享受符合其权限的相关服务内容。有关发布信息的说明详见附件二。 3)用户在使用上海绿化网时如遇到问题,可以向本公司相关部门进行咨询要求解答。 4)用户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保证本公司及其他用户可以通过上述联系方式与自己进行联系。同时,用户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用户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园林在线进行注册或认证。 5)用户应当保证在使用园林在线中遵守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在使用过程中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不扰乱园林在线的正常秩序,从事与网络无关的行为。 6)用户保证不利用技术手段及其他手段破坏及扰乱园林在线平台程序的正常运行。 7)用户在园林在线上应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用户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过程中获取的其他用户的包括姓名、电子邮箱、电话号码、住址等资料,未经其他用户同意,不得用于其它用途。 8)用户在园林在线上不得发布下列违法信息: 9)用户在园林在线上不得发布国家禁止销售的物品信息,不得发布各类无证经营的商品信息,不得发布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产品信息。 10)用户不得在商品登录、留言等信息发布中建立指向到园林在线外的网络链接代码。 11)用户在注册时应当选择稳定性及安全性相对较好的电子邮箱,并且经常性地接受并阅读本公司发往用户的各类电子邮件。如用户未及时从自己的电子邮箱接受电子邮件或因用户电子邮箱或用户电子邮件接收及阅读程序本身的问题使电子邮件无法正常接收或阅读的,只要本公司成功发送了电子邮件,应当视为用户已经接收到相关的电子邮件。 12)用户应学习和掌握使用电脑及网络的基本知识,特别是网络安全防范的基本知识,防止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用户资料等信息因自己的疏忽大意或操作失误而被他人获取。 13)用户应根据本条款的规定,及时向本公司支付所发生的各类服务费用。 用户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致使用户发布的信息被本公司删除以及被本公司中断或终止服务的,其已经支付的各类服务费用概不退还。 四、本公司的权利义务 1)本公司有义务保证用户资料的安全。关于用户资料安全保护声明详见附件四。 2)本公司有义务将园林在线的重大事项通知用户。 3)对用户在注册使用园林在线中所遇到的有关问题及反映的情况,本公司有义务及时作出回复。 4)对于在园林在线上显而易见的违法行为或不当行为,本公司有义务及时作出删除相关信息等处理。 5)因网络平台的特殊性,本公司没有义务对所有用户的注册资料、所有的发布信息行为以及与发布信息有关的其他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网络平台提供者对某项具体事项进行审查的,本公司有义务对相关事项进行形式审查。 6)用户因在园林在线上发布信息与其他用户产生诉讼的,用户通过司法部门或行政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关资料,本公司有义务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7)本公司有权对用户的注册资料及行为进行查阅,发现注册资料或行为中存在问题,有权向用户发出询问及要求改正的通知或者直接作出删除等处理。 8)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用户存在违法行为,或者本公司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用户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条款行为的,本公司有权在所在网站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用户的违法行为。 9)对于用户在园林在线上发布的下列各类信息,本公司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前提下进行删除或采取其他限制性措施: 五、服务中断及终止 1)在协议有效期内,除非本协议有特别规定外,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协议,本公司不得擅自中断或终止对用户提供本协议规定的服务。 2)用户向本公司提出注销园林在线注册用户身份,经本公司审核同意,由本公司注销注册用户,用户即解除与本公司的服务协议关系,但已经缴纳的会员费用不作退还处理。注销用户后,本公司仍保留下列权利及义务: 3)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可以中断对用户的服务: 4)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可以通过注销用户的方式终止对用户的服务:
用户违反本服务条款或侵害本公司之权利时,本公司保留对用户主张所有法律上、行政上追究的权利。用户同意,本公司暂缓行使本条款的权利或条款时,并不意味对该权利或条款,或其他权利或条款的抛弃。用户同意,本条款的部分权利或条款经法院判定为无效时,本条款其他部分的效力不受影响。 六、协议权利义务的转让 未经对方同意,本服务条款的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转让本条款规定的权利义务,但下列情况除外:
除本产品及服务的内容明确规定外,任何因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所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法律问题,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解释与裁定。因使用本产品及服务而接受本条款的约束,用户同意将上述争议提交本公司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 八、赔偿与和解 在使用园林在线时,用户同意补偿本公司、关系企业、经理人及雇员,并使其免于因用户有关本产品及服务的被授权或未获授权行为或疏失,而发生、承受或支付的诉讼、程序、成本、主张、费用(包括全数法律费用之补偿)、要求、责任、损失(无论直接、间接或后续性)、损害(无论因侵权行为、契约或其他)及其他 (包括但不限于由第三方所为主张、毁谤的主张、不当泄露资讯、违反保密义务、侵犯知识产权、违约、死亡、身体侵害、不当使用电脑、未经授权或非法进入电脑(包括但不限于黑客)、财产损失及其他所致金钱损害),和赔偿所有因用户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所产生的所有请求及损失,包括律师费用。使用本产品及服务,用户即同意免除上海锦添科技有限公司、关系企业、经理人及雇员,因用户使用本产品及服务所产生或有关争议,而对其的所有诉讼、要求、债务、义务、损害(实际或后续性)、成本、费用 (无论已知或未知,得预期或不得预期,已揭露或未揭露)。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用户并同意抛弃所有适用法律限制前述免责的保障。 如果您得知任何违反上述约定内容条款的情况,请与我们联络 上海锦添科技有限公司 |